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标的名称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天峦湖花园2栋A座1单元2702 | |
拍卖依据 | (2021)粤0303执10266号 | |
标的所有权人 | 温伟东、邓新梅 (共有各占50%权利份额) | |
标的 产权证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28942号 |
标的产权 证信息 | 房屋用途 | 住宅 |
土地性质 | - | |
土地用途 | - | |
建筑面积 | 137.36㎡ | |
分摊公用面积 | - | |
房屋结构 | 框剪结构 | |
房屋所在层/总层数 | - | |
使用年限 | 使用年限70年,从2013年1月17日至2083年1月16日 | |
标的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情况 | 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查封 |
抵押权人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标的 现状介绍 | 房屋户型 | - |
房屋朝向 | - | |
租赁情况 | - | |
拍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 A、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B、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C、拍卖物按现状拍卖。 D、(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及深圳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受托方在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应书面告知其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2)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3)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4)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 3、拍卖物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的处理: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4、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5、若有租赁,竞得人自行核实并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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