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2081586
锦城星苑二期7单元801房
发布日期:2021-11-18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产)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

拍品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锦城星苑二期7单元801房产     

权利来源

《(2021)粤0307执恢2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权证情况

不动产证号:粤(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01844号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

住宅

租赁情况

该房产有租约,租赁期限自2018年3月22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止

钥匙

网络询价

人民币2180529元

拍卖权利限制情况

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9年5月10日首封

2、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3、以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以房产现状为准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过户)

2.《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锦城星苑二期7单元801房产,登记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登记价格为人民币1041972元,房屋总层数9层,所在楼层第8层,标的房产朝向西,有电梯1部,户型为2室1厅1卫1阳台,建筑面积为71.28平方米,使用年限为70年,2005年5月11日至2075年5月10日,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具体情况请查看附件。

2、拍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F

A、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B、拍卖物土地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土地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C、拍卖物按现状拍卖。
D、(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及深圳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受托方在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应书面告知其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2)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3)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4)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F、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

3、拍卖物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的处理。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等费用人民币1178元,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4、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5、该房产有租约,租赁期限自2018年3月22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止,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一切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有纠纷,竞买人自寻法律途径解决。

 
















相关推荐